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;
(三)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;
(四)认同本基金会的章程、宗旨、理念、精神和原则;
(五)具备为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 能和时间。
(一)参加本基金会提供的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培训;
(二)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参与条件;
(三)优先获得本基金会和本基金会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;
(四)就志愿服务工作对本基金提出意见和建议;
(五)获得“诺达慈善志愿者证书”;
(六)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他权利。
(一)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违反道德准则;
(二)了解过诺达慈善基金会的相关内容,并认同诺达慈善基金会的宗旨、 理念、精神、原则,遵守本基金会的相关规定,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或违背本基金章程、宗旨的活动;
(三)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,维护本基金会和志愿者形象;
(四)服务时,应尊重服务者的权利,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予以 保密;
(五)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(六)参加活动时,严格按照基金会的要求去做,必须着队服,佩戴志愿者工作证,一切听从领队要求,如有建议可及时跟领队反馈:
(七)不做影响到基金会任何权益的事情。
(一)基金会建立志愿者人才信息库,实行分类管理;
(二)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内容并备案;
(三)对违反基金会相关规定的志愿者,基金会将视情况采取提醒、教育直至取消其志愿者资格的措施。
(一)获得本基金会颁发的“诺达慈善基金会优秀志愿者”证书;
(二)将志愿者的表现在本基金会自办刊物、网站进行宣传、推介;
(三)本基金会作为公益性组织,可作为在校生实习基地,并为志愿 者做出实习鉴定。